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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稿)》意见的通知2017-02-14

发布时间:2017-02-14 16:47 来源:湖北煤监 点击次数:

关于征求《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政法函〔201710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自行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该文稿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3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156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稿)  

2关于《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稿)》的说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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