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17:18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行政权力清单的批复》(安监总煤监函〔2016〕8号)要求,现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权力清单和流程图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局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9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6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7项。行政权力清单在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类别、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二、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
我局对公布保留的权力事项将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对清单内容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逐步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方便煤矿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权力清单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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