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 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3-02 09:11 来源:应急管理部 点击次数: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21年 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高风险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自2021年1月26日起移交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受理和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审批窗口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月26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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