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风险交织,亟待织牢矿山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1-04-26 08:56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点击次数:次
新旧风险交织,亟待织牢矿山安全网
近期发生的新疆呼图壁县丰源煤矿“4•10”事故造成21人被困,救援工作目前还在紧张进行中。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数据,2021年一季度全国矿山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约60%,其中较大事故同比上升约25%。
事故起数上升幅度如此之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矿山安全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基础性问题。
风险问题叠加
亟须高度关注
记者梳理今年一季度发生的多起矿山事故案例发现,矿山安全风险因素多样,这其中既有新风险,也有老问题。
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及集中复工复产是矿山安全面临的新风险。今年以来,疫情防控稳定、经济持续复苏、部分矿产品价格猛涨,导致企业复工复产欲望强烈。煤矿极易赶工期、抢产量,非煤矿山大干快上,甚至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再加上“迎峰度夏”带来的煤炭生产利好,或加剧矿山超能力生产风险。同时,大面积复工复产后,生产建设矿井持续增加,井下作业地点、环节和人员增多,生产与安全极易发生“时空”冲突,导致风险隐患和灾害排查治理不到位,引发事故。云贵川地区整合技改煤矿多且大多处于停产状态,极易借技改之名生产出煤引发风险。
除了以上新风险,还有诸多多年存在的老问题,包括法治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失控、基础水平低下和中介机构不负责任。煤矿发生的几乎所有事故都存在不严格执行法规标准的问题,非煤矿山无序开发、相互争抢资源、偷采盗采。小矿山安全管理水平低下,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现场问题多发。尤其是受疫情影响,小矿山安全投入不足,技术人员流失,管理水平低下,人员素质不高。部分中介机构贪图经济利益,一味迎合企业,避重就轻甚至弄虚作假,助长了矿山企业长期违法违规生产建设。
另外,季节性问题也不容忽视。4月份,全国气温明显回升,南方陆续进入梅雨季节,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容易出现淹井、透水等重大险情;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安全运行风险极高,容易发生溃坝、泄漏等事故,亟待及早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强化风险防范
筑牢安全基础
近期发生的几起典型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部分矿山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标准不高、能力不足,监管监察没有聚焦发现大隐患、解决大问题等突出问题。例如,部分地方政府没有从思想上落实“两个根本”的要求,将三年行动等同于一般的安全检查。有的煤矿企业在瓦斯抽采不到位的情况下违规掘进。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水平与灾害程度不相匹配,煤矿企业“一通三防”例会、安全办公会等专业例会不研究技术问题,非煤矿山“多小散弱差”的状况依然没有改变。一些监管监察部门没有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控重大风险,风险分析研判不到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等关键人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执法不严。
面对新旧交织的矿山安全风险,以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仍需各方再接再厉,织牢矿山安全网。
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瓦斯灾害治理、水害防治等专业性技术工作。督促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认真分析矿山安全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两个根本”的高度认识开展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根本性、系统性、老大难问题。瓦斯是煤矿生产中长期面临的棘手安全难题之一,强化瓦斯治理,当前需要督促企业强化采掘工作面地质勘察,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预警机制。而水害是矿山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当前需要从加强系统研判分析、加大水灾治理力度、严禁暴雨洪水期间安排人员入井作业、严格开展水害防治检查等几个方面做好水害防治工作。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在企业。因此,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仍是重中之重。要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定职责,严格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开展安全培训和标准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矿,超前研判风险,增强安全例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内到外提升企业的“安全阈值”。
针对以上问题,监管监察执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要加强事先分析研判,聚焦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系统性分析,将瓦斯区域治理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严格执法。在此基础上,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要倒查原因,倒逼企业真正发挥内因作用。另外,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监察执法”,对于正常生产企业、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和长期停产停建的企业,要采用不同的监察执法手段。
安全是矿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容不得半点儿疏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持续强化安全管理,提升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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