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宣传教育 对标对表整改——“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20-06-29 09:39 来源:国家煤矿安监局 点击次数:次
广泛宣传教育 对标对表整改
——“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安排,自1月21日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真研究部署,广泛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对标对表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5月20日,共开展集体学习(培训班)18426次(个)、网络新媒体学习27085次,累计学习培训人数203万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9万份,新闻报道稿件5826篇;对标对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91980条,其中整改89227条,整改率为97%。
一、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学”。
一是培训覆盖范围广。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了3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题网络视频讲座,受众达30余万人次,其中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5393人、煤矿企业30.2万人次。安徽煤矿安监局针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职责,编写了涵盖29项内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汇编》。陕西煤业集团编制“五职矿长”安全法规必知必会读本,配套编制“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一规定”学习培训题6000余道,组织全员学习。淮北矿业集团利用信息化培训平台,组织学习各类煤矿安全法规视频讲座25个、煤矿典型安全事故案例50个。二是新媒体培训效率高。国能神东集团利用煤炭远程教育网、网络办公平台和华能网络学院,举办“一规程三细则”网络线上培训班和公司处级、科级网络培训班。三是“靶向式”培训针对性强。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及各分局(站)坚持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采取多种方式“以案释法”,开展安全法治宣讲69次、警示1600余人、抽考38次。湖南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结合辖区内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精准普法教育。
二、多管齐下,创新形式“宣”。
一是规定动作有深度。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视频讲座、知识竞赛、法治宣讲、矿区集中警示教育等规定动作。山西煤矿安监局在全省50个重点产煤县建立“三进”普法服务基地,举办为期2个月的“一规程三细则”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累计36484人参与答题,答题次数256万余次;研发了煤矿安全宣教及科普平台,面向煤矿企业免费开放,约30余万人注册参加,累计总学时178万小时。二是自选动作有特色。贵州省能源局将专项活动纳入《贵州省能源局2020年普法计划》,省能源局主要负责人率队开展专题督导。河南煤矿安监局郑州、豫北、豫西、豫南、豫东等五个分局,针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召开公开裁定暨警示教育会,持续营造打非治违浓厚宣传氛围,有力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对标对表,紧盯问题“改”。
一是对标对表检查。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推动各地开展自查自改,做到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陕西榆林市能源局对辖区内煤矿出入井登记花名册及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及证件、地面各生产系统人员数量及培训等情况,实现全覆盖对照检查。中煤能源集团大屯公司结合学习培训情况,强化系统、责任、规程、现场、资料“五并重”检查,开展内在质量及隐蔽工程督查,加强采掘头面、零星岗点、偏远岗位检查。二是切实做好整改。安徽皖北煤电集团组织各矿井“翻旧账”整改,整理近三年上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问题隐患清单”,对标排查整改,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矿引进投用井下防爆型执法记录仪,对主要隐患整改情况实行执法记录仪复查,倒逼隐患整改落实,杜绝 “二次隐患” 重复性发生。
四、强化落实,真查实找“督”。
一是督导检查范围广。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上率下,采取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形式,带头开展督导检查。陕西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深入9个产煤市和7个企业集团,延伸抽查了9个区(县)、3个矿业公司和29处煤矿,组织召开督导检查通报会60余场次,实现了产煤市、企业集团督导检查全覆盖。贵州煤矿安监局组织4个检查组,对19家煤矿企业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整改处罚力度大。云南煤矿安监局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红河州顺鸿煤矿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井下作业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出202万元的大额罚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今年1月至4月累积计分达到12分以上的6名矿长,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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