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20-05-19 17:14 来源:国家煤矿安监局 点击次数:次
克服疫情影响,实现检查频次、执法力度、追责问责“三个不下降”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国家煤矿安监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利用“互联网+监管监察”等信息化执法手段,采取“远程+现场”的方式,统筹推进安全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实现了检查频次、执法力度、追责问责“三个不下降”,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检查频次不下降。截至5月10日,全国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今年共开展监察4920矿次,同比增加127矿次。78.1%的执法文书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制作上传的。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一季度共检查煤矿1.86万矿次,对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平均每处检查4次以上,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全覆盖巡查了一遍。
二是执法力度不下降。截至5月4日,全国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实施行政罚款4.22亿元,同比增加8181.6万元,同比增长24.5%;其中,监察罚款3.77亿元,同比增加9898.5万元,同比增长35.5%。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一季度罚款5530.5万元。今年一季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查处隐患13.59万条,其中,重大隐患325条;实施行政处罚3934次,同比增加440次,累计责令306处煤矿停产整顿、2144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205次。
三是追责问责不下降。今年一季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累计约谈煤矿企业305次,约谈管理人员1280人次,推动煤矿企业实施党政纪处理问责206人次,调整“五职矿长”194人次、同比增加31人次,解聘59人次、同比增加28人次。
通过努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据调度快报,截至5月9日,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1起、死亡45人,同比减少24起、49人,分别同比下降43.6%、52.1%。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3起、8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同比减少1起、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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