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严格精准规范执法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侧记

发布时间:2018-11-05 14:03 来源:国家煤矿安监局 点击次数:

 

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综述 

严格精准规范执法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侧记

河南省煤管办制定《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山东煤矿安监局出台全国首部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宁夏煤矿安监局对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罚款489.8万元……今年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一通三防”等五个专项监察和异地监察执法均取得明显成效。

在此基础上,1031日至111日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增强底线思维、法制思维,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动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加大

据了解,今年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检查煤矿11.2万矿次,查处隐患64.2万条,其中重大隐患740条,罚款9.7亿元,提请关闭煤矿120处,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333处,暂扣或吊销证照629处。

山东煤矿安监局对一国有大矿图纸作假、隐瞒工作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罚款369万元;河南煤矿安监局对一煤矿通风系统不可靠等问题处罚27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4个月;各地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云南责令矿井停产整顿214矿次、贵州139矿次、山西129矿次……各地重拳查处多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前三季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约谈企业960次、管理人员3917人次、中介机构69次、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146次;推动煤矿企业内部实施党政纪处理936人、调整“五职矿长”979人、解聘人员225人。

惩戒曝光力度不断加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上报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煤矿企业95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煤矿企业67家,曝光查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745起。

监管监察不断创新。河南省煤管办制定《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手册》,河北省安监局定期对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贵州省安监局将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调整为“信息联络员、隐患整改监督员、法律法规宣传员”等等。

执法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煤监系统使用执法系统执法8585矿次、制作并入库执法文书50252份,入库记录一般隐患72356条、重大隐患402条。

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透露,监管监察执法还存在不够严、不够实、不够深、不够准等宽松软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依法履职尽责,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不折不扣地行使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赋予的现场检查、处理处罚、行政许可、事故调查等职责。

坚持严格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敢于亮剑、动真碰硬、严格执法。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坚决不能发证,不具备安全设施条件的建设项目坚决不能批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不能生产,发现重大隐患必须严肃问责,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厉处罚。

实施精准执法,切实提高执法针对性。监管监察队伍力量有限,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必须抓主要矛盾,做到六个“精准”,即煤矿分类要精准,执法计划要精准,检查方案要精准,证据资料要精准,自由裁量要精准,督促整改要精准。

创新方式方法,健全执法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安委会办公室等平台,推进监管、行管、监察、国土、电力等跨部门联合执法。二是完善约谈曝光机制。三是完善督办整改机制。四是完善通报警示机制。五是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作业、隐瞒作业地点和超层越界开采等10种行为的,要将煤矿企业及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六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执法分析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要借鉴山东、安徽、河北等煤矿安监局做法,推行远程监管监察执法。要用好监察执法系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全部执法活动纳入执法系统。要加强平台数据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好、管好、用好煤矿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为执法提供信息支撑。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近年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得益于有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监管监察执法队伍,集中体现出了带头精神、较真精神、担当精神和忘我精神。但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还存在精神不振、信心不足、作风不实、业务不精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各级煤矿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党组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的部署,坚持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要在调动执法工作积极性上下功夫。一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可先行先试,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办法。二是制定权责清单。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出台煤监机构权责清单。三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政治可靠、勤勉工作、动真碰硬、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重用起来,对回避矛盾、不敢较真、无所作为的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要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一是领导同志要自觉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到自身过硬,为全局干部做表率。二是各级煤监机构党组织在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时,要深刻剖析队伍作风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三是加强调查研究。

要在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上下功夫。一是提高执法业务培训的针对性。监管监察部门要狠抓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轮训。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实施执法能力培训三年行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每三年轮训一遍。二是形成监管监察执法合力。要学习借鉴河北、安徽、河南等地区做法,建立部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异地执法交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异地交流执法,要加强执法经验和专业技术交流,做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四是加强执法技术支撑。

要加强机构改革期间队伍建设。要落实煤监机构职责调整要求,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完善省级煤监机构报告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制度。

抓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了事故总死亡人数、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四个下降”。但也要清醒看到,今年以来,全国事故起数同比上升,个别地区较大以上事故多发,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多发,全国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岁末年初历来是煤矿安全生产关键期,也是事故高发期。会议提出,监管监察部门“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对岁末年初工作作出专门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反弹回潮。

要持续深化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后两个月,各省监管监察部门要对“两报告两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要严格落实《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和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对瓦斯、水、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建设项目,要严格现场检查,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超能力专项监察延长至12月底,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进行全面清查。

加强“一通三防”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安全“会诊”,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和“七个一律”要求。要督促煤矿企业规范采掘部署,加强通风管理,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严格电焊等火源管理。

要强化冲击地压防治。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对冲击地压灾害严重矿井,一律不得扩储、一律不得提能,做到产能只减不增;各地要研究建立冲击地压灾害严重矿井关闭退出机制,严格限制开采深度,严格控制开采强度。二是开展全面“体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组织对所有冲击地压矿井进行安全“体检”,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范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一矿一策”,制定落实综合防冲措施。开好龙郓煤矿“1020”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省级监管监察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联系指导和明查暗访,强化对重点产煤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煤矿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此外,会议还初步考虑了明年煤矿安全生产思路。下一步,要聚焦采掘失衡、“小马拉大车”等系统性安全风险问题,扎实开展超千米矿井和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冲击地压矿井全面“体检”及老空水害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监察,协调推动小煤矿淘汰退出和井下机器人研发应用两项治本攻坚,推进标准化建设、装备升级、“一优三减”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完善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严防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奋斗目标。

《中国煤炭报》记者 麻文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