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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假日后期应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3 09:02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点击次数:

 

省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假日后期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办,省直各有关部门:

2019年春节假期将近过半,在各地、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据调度统计,24日至6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春节假期前三天,省应急管理厅共接报2起交通事故,死亡5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春节期间调度会商会精神,毫不松懈地做好节日后期的应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针对春节假日后期及一段时间,春运将进入返程高峰,各类交通运输压力增大;大型文娱活动、集会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灾害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针对节日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后期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大高速公路、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铁路、地铁、民航及车站、机场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二是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大型文娱活动、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三、深入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要突出抓好矿山安全工作,加强瓦斯、水灾等重大灾害治理,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事故发生。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阻止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强化用气、用电、取暖安全管理,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热、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设备安全运转。

四、规范值班值守,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根据应急管理部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将从2月8日至10日,每天进行点名会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节日后期点名会商,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人流、车流的监测和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要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内通过应急渠道报送的意识,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进一步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做到信息准确、运转顺畅、研判正确,把各项信息报送工作做实,不得迟报、瞒报,严防漏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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