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实现煤矿整体关闭退出
发布时间:2018-12-26 14:30 来源:宜昌市安监局 点击次数:次
宜昌市实现煤矿整体关闭退出
2018年12月21日,宜昌市煤矿整体关闭退出工作顺利通过省煤矿关闭退出第三验收组验收,38家煤矿全部验收合格,在全省率先完成煤矿整体关闭退出目标。至此,宜昌市全面退出历经200多年的煤炭开采行业。
高位部署关闭退出。宜昌市委、市政府把煤矿整体关闭退出工作作为落实长江大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举措,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部关停现有煤矿。”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有序推进煤矿总体关停退出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27号),宜昌市政府制定了《宜昌市煤矿总体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经第19次市长例会讨论通过上报省政府。市、县分别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两级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综合协调、职工安置、安全监管、国土治理与环境保护、信访维稳5个工作专班,高位推进煤矿整体关闭退出工作。
全面推进关闭退出。依靠政策促动、谈心带动、分类推动、监管驱动等手段,引导煤矿主动关闭退出。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关于淘汰煤矿落后产能、限期关闭退出意见及奖补或产能置换政策。市政府设立煤矿总体关停退出奖励资金5500万,对产煤县市政府按2018年实现全部关停退出的产能进行奖励和补助。延期关闭的不再享受国家、省、市奖补资金。对“僵尸煤矿”、证照齐全煤矿、债务矛盾突出煤矿分类分期有序引导关闭退出。鼓励支持煤矿企业转型发展。把煤矿关闭退出作为化解煤矿安全风险的着力点,攻坚克难,以管促关。“十一五”期间,全市关闭煤矿122家。“十二五”期间,全市关闭煤矿63家。“十三五”期间,2016年关闭煤矿43家,2017年关闭煤矿11家,2018年关闭煤矿38家。最终实现煤矿整体关闭退出。
安全保障关闭退出,压实安全责任。2018年4月27日再次在三峡日报公告明确38家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和包矿责任人。严格安全监管淘汰不安全产能。在煤矿关闭退出期间建立了“一矿一专班”盯守制度。会同湖北煤监局对全市38家煤矿进行全面“安全体检”和“回头看”复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按照合规、真实、安全原则,以年内关闭为目标,限定区域限定时间限定人数对煤矿隐患整改(回撤设备)方案进行现场核查把关。从严管控复工复产条件和程序。复工复产煤矿必须首先提出2018年关闭申请,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严格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节假日、设备回撤期间安全检查巡查。全年对38家煤矿市级检查巡查矿均3次,确保了煤矿安全平稳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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