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刚同志在咸宁市检查时强调:转变观念 落实责任 努力提高办矿水平
发布时间:2011-03-25 10:00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煤矿企业搞好复工复产,努力提高办矿水平,3月23日至25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同志带队督查了咸宁市,检查了赤壁市蒲首山煤矿和通山县泉下煤矿。彭富刚同志要求,要转变观念,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办矿水平。咸宁市安办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邢义鸣陪同检查。
近年来,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政府监管和技术扶持两个方面对煤矿落实双线三级责任制,保持了煤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态势。去年,政府组织专家对全市22处煤矿进行了集中会诊,逐矿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今年又结合煤矿复工复产,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使煤矿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煤矿示范矿井建设、节后复工复产、职业危害防治、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情况。督查组对咸宁市各级政府及煤矿企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严肃指出了煤矿存在的问题。针对通山县泉下煤矿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等问题,责令该矿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认真进行整改,并对该矿给予了10万元的经济处罚。
督查组与通山县政府交换了意见。彭富刚副局长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转变观念,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办矿水平。他强调,各煤矿企业要结合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自身煤矿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坚决消除隐患;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以示范矿井创建活动为契机,指导煤矿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努力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通山县副县长王丹青表示,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危机意识、投入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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