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01-30 09:42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1月30日,湖北煤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党组书记、局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指出,1月28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王国生代省长的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强调了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应履行的职责,必将为整体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产生深远影响;段轮一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充分认识全省“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四个持续下降”的好成绩,鼓舞士气,增强职业的使命感、自豪感,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清楚明确“十二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党组书记、局长对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落实“一、二、三、四”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思路。1.围绕一个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事故降下来、把产量升上去,全省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十二五”期间比2010年下降35%以上,年均下降7%以上。2.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严厉打击和惩处煤矿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指导服务,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为地方政府、基层安监部门做好服务,为企业做好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技术支持。3.突出三个重点。结合湖北煤矿安全实际,防止大事故和降低事故总量的关键在防瓦斯、水害事故和降低顶板事故。一是加强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建立地面抽采系统,不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得恢复生产和建设;矿井必须坚持正规布采,分区通风和全负压通风。二是加强水害防治。所有矿井必须配备探放水设备,水体下开采、岩溶发育、有采空区的矿井必须坚持先探后掘(采),不探不掘(采)。三是加强顶板管理,坚决把事故总量降下来。改革支护方式,提高支护质量,加强超前支护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4.扎实开展四项行动。(1)示范矿井创建行动。按照国家总局、省政府的要求,2011年底前达不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标准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将示范矿井创建与安全标准化矿井创建相对接,统一标准,整体推进,及时开展验收评级工作,适时召开全省煤矿示范矿井创建专题会议,通过事故查处、安全许可等多项手段整体推进示范矿井建设。(2)科技兴煤行动。煤矿要少死人就要少用人,要提高产量就要上机械化。大力推广锚网喷联合支护、单体液压支护、金属支护、截煤机、薄煤层采煤机、机械掘进、机械装矸、吊挂人车等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3)矿井分类监管行动。结合示范矿井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全省煤矿进行安全评估分级,淘汰D类,整顿C类,发展B类,壮大A类,建立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激励机制。(4)事故矿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生事故的煤矿要触及痛处,有所震动,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暂扣事故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交至湖北煤监局。二是加大对事故矿井的处罚力度。对委托调查的事故,要统一协调平衡经济处罚,按上限实施经济处罚。三是加大对事故矿井管理层的培训教育力度。事故矿井管理层除一人留守外,集中到湖北煤监局进行为期一周的事故防范专题学习,考试不合格的,吊销相应资格证书,强制提高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能力,事故矿井也要参照此做法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四是加大防范措施落实力度。各地安监局对事故矿井要进行专项监管执法,督促进行全面整改,达到示范矿井建设标准后,返还证照。同时加大对事故矿井的监察力度,今年煤矿安全监察计划中对事故矿井的监察数量不少于30%。
党组书记、局长对春节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门强调。一是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安排好值班和领导带班。二是做好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督促地方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春节期间放假值班、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1]6号)的要求,进行菜单式检查,12类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建设。加强文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商省安监局、经信委适时组织检查指导,确保制定的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工作开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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