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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富刚同志带队开展节前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监察

发布时间:2011-01-13 09:4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2011年1月11-13日,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立即开展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煤矿安全专项监察的紧急通知》(煤安监监察[2010]28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0]82号)精神,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同志带队对荆门市煤矿开展专项监察执法活动。
监察执法组听取了荆门市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抽查了东宝区马河镇周坡煤矿、黎坡煤矿。2010年以来,荆门市扎实推进煤矿示范矿井建设,已建成湖北宝源集团公司安团煤矿、广得公司马河煤矿四号井、五号井、天台山煤矿、代湾一号煤矿等5家示范矿井,全面推行掘进光面爆破与锚网喷联合支护,采煤工作面装备截煤机和单体液压支柱;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成功治理天台山煤矿一号井水患,安全排空10万立方米老空区积水;扎实推进煤矿扩能技术改造,13处矿井进入技改建设程序,全面提升煤矿整体水平。2010年发生煤矿事故2起,死亡2人,与2009年相比减少4起5人,比省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少死亡5人,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目标。
彭富刚副局长高度评价了荆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对下一步及今冬明春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继续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做到真投入、真管理,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作业方式,切实推动煤矿扩能技改工作有序、安全、顺利进行。二是加大瓦斯和水害防治力度,坚持“以风定产”“有疑必探”,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全面建立人员定位系统。三是加强技改扩能矿井安全监管,对进入技改程序的矿井,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禁止一切与技改设计内容无关的采掘活动。对边设计、边报批、边建设、边生产或不按设计施工的技改矿井,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责令其停产停工整顿;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取消其技改资格、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要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与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整合改造小煤矿。是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岁尾年初是煤炭生产的高峰期和煤炭消费的旺盛期,也是事故易发期,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因赶进度、抢工期、要产量、追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集中精力抓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组织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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