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监局在恩施州开展煤矿交叉监察执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26 11:10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3〕16号)要求,以广西煤监局赖炳瑞副局长为组长的国家煤监局交叉执法监察组于2013年5月21日起对我省煤矿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等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5月22日至25日,监察组对恩施州及建始县、恩施市进行了监察执法。监察组通过听取政府及煤矿企业汇报、查阅资料、实地下井检查等方式,对恩施州及建始县、恩施市政府、部门及煤矿企业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共听取了4次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4个煤矿企业,下达执法文书12份,提出整改意见39条,实施经济处罚5万元。
检查组对恩施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恩施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煤矿安全投入大,安全保障水平较高。检查组同时认为,尽管恩施州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检查制度的建立落实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希望恩施州及煤矿企业认真对待提出的整改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湖北煤监局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黄加训,恩施州安监局副局长谢华平陪同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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