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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竹山县实施驻矿制度,提升非煤矿山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2024-06-26 08:40 来源:十堰市竹山县应急 点击次数:

 

十堰:竹山县实施驻矿制度,提升非煤矿山监管效能

今年4月以来,竹山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制度,创新实施“盯守监管”,由干部职工轮流驻矿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打造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竹山模式”。

根据驻矿制度规定,每家地下非煤矿山由2名干部进行驻矿监管,驻矿时间为1个月。驻矿期间,监管人员与企业职工同吃同住同下井,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反“三违”、全员岗位责任制、危险作业管理等规定,通过深入作业面等方式,全面了解矿山各生产系统运行和安全状况。对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填写驻矿日志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有2批次8名干部职工前往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驻矿工作。

通过“一对一”轮流驻矿监管,使矿山监管力量下沉至一线,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监管“摄像头”下进行,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真正打通监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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