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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深化改革,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3-11-06 08:40 来源:十堰市房县应急管 点击次数:

 

十堰:深化改革,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房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深化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安全保障。

立足县域实际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优化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三委三部”组织架构,理顺应急委与其他议事协调机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架构体系,实行应急委“双主任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应急委主任,进一步强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完善应急联动运行机制。以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明确应急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分类依法履行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行政综合执法职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和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提升了执法队伍执行力、战斗力。完善应急风险隐患管控机构职责,强化安全风险隐患实时收集核实、动态跟踪、分析研判、预警提醒、分类督(交)办、整改销号,切实提升应急管理风险排查服务保障能力。统筹城乡应急消防站点建设,5个中心乡镇成立片区中心消防救援站,其他偏远乡镇成立乡镇消防救援所(专职队)。探索在乡镇内设机构挂应急管理办公室、乡镇消防救援所牌子,按人岗相适原则补充调整工作人员,打通乡镇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理顺条块关系 建立分工协作配合机制

齐抓共管条块结合,加强行业领域、县直单位、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协同配合。在全县住建、工业、商贸、危化等21个安全生产专委会分行业领域综合设置安全监管机构,统筹协调、组织督导成员单位共同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乡镇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乡镇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议事协调指挥机构。明确乡镇责任分工,要求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应急管理和救援处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协调防灾减灾等职责;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承接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权按法定程序交由乡镇实施,对有条件的乡镇实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人、财、物支撑,按照“六有”“九个一”标准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县乡两级统一建设、垂直联动,以“智慧应急”建设为依托,打造两级信息化调度平台。进一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组织科学、响应迅速、施策精准、应对有效。

挖潜编制资源 配齐配强应急人员力量

 

坚持创新挖潜,盘活存量,收回存量编制用于服务保障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应急救灾物资管理、风险隐患管控等重点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工作沟通,调整优化应急主管部门和应急综合执法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加挂督导巡察股牌子,增设政策法规股、执法中队等,进一步提升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和工作效率。加强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核增应急综合执法机构编制。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培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扶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依托现有基层党建、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微网格,整合组建基层应急管理大网格,不断完善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村)“双报到”机制,引导社区(村)加强安全应急自治组织建设,打造全民动员、全员参与、联防联控的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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