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召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暨判定标准专题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3-07-26 18:15 来源:十堰应急管理 点击次数:次
十堰:召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暨判定标准专题培训会议
7月21日,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召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培训会议。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余绍朝出席会议并做专题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祖斌主持会议。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肖军解读安排非煤矿山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涉矿山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有关科(股)室负责人,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总监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均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和矿山企业必须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安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必须要把行动步调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安排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当前非煤矿山领域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以扎实认真的有力措施巩固维护当前来之不易的安全稳定局面。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和矿山企业一是要保持敬畏真重视。保持对职工生命的真心敬畏和对安全工作的极端负责,不断增强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紧盯党委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一无两降”工作目标,以“大惊小怪、小题大做、杀鸡用牛刀”态度不断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事故消灭在成灾之前;二是要抓住重点真落实。要切实督促企业严明自查责任、严把时间进度,全面深入细致将重大隐患清仓见底,实现整改销号动态清零。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七个1”的工作要求,学习两个清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组织培训,定期开展演练。监管部门、属地领导也要各负其责,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做实做细。三是要严格执法动真格。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实效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季度绩效考评。以“三铁”作风开展执法验收活动,对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有关企业一律严格处理到位,达到处理一个典型,警醒一类企业,教育一批人员的效果。
市非煤矿山安全专家吴文举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宣贯解读。学习培训结束后,企业参训人员接受了考试。会议还集中观看了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房县、郧阳区应急管理局,竹山鑫荣、房县力澳矿山公司4家单位(企业)作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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