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移交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4 14:51 来源:湖北煤监 点击次数:次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移交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33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不再承担煤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办理该事项的煤矿企业请向湖北省能源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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