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煤矿企业负责人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述职”
发布时间:2022-03-16 08:52 来源:湖北日报 点击次数:次
煤矿企业负责人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述职”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吴磊)“2021年,我牵头组织修订了87个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了101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51个工种的操作规程,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共排查隐患23次,查找隐患218条。”近日,在建始县茂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龙潭坪煤矿会议室内,矿长徐世华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检查组“述职”。
据了解,该局今年以来已经对5处煤矿开展了预防性监察,其中“关键人述职”也成了每次检查的必选项。“我们就是要通过开展‘述职’这个方式,来唤醒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煤矿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人’进一步厘清职责,提高履职能力,进而提升安全水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矿山安全监察处处长张松说。
下一步,该局还要继续扩大范围,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并严格考核落实,让每个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煤矿是我家,安全我负责”的主人翁意识,真正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进入3月份,煤矿复工复产在即,对煤矿开展预防性监察,严防煤矿‘带病’复工,是我局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文荣介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是预防性监察的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关键人”在安全生产工作居于引领地位,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决定企业总体安全水平,紧盯“关键人”,就是要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认识,尽心履职,才能自觉提高安全管理意识、能力和水平,才能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近年来,该局紧密结合全省煤矿实际,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开展煤矿监察执法,实现了煤矿安全形势连年好转,2019年、2020年各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2021年实现了“零死亡”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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